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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将推进车位错时共享 明确违约责任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9-11-25 点击次数:1185

从12月开始,大兴、昌平等9区将实行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新增1.4万余个电子收费车位,北京道路停车全部取消人工收费。今天上午,北京市交通委召开媒体沟通会,记者了解到,明年北京市还将重点开展多项工作,保证道路停车改革成果。

  亮点1:道路停车位将逐步实现“应划尽划”

  随着道路停车改革工作在北京市的全面实施,停车人逐步熟悉了道路停车及缴费规则,“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观念逐步形成。

  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表示,明年北京继续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改革。一方面,对历史沿用和今年新增施划但尚未纳入改革实行电子收费的道路停车位,各区将加快整改,纳入第二轮改革,解决“有位失管”问题。

  另一方面,各区还将继续统筹考虑道路通行条件、停车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施划新的道路停车位,实行电子收费,推动自治管理,解决“无位停车”问题,逐步实现道路停车位“应划尽划”、路侧空间停车区、限停区、禁停区管理全覆盖,明确哪儿能停,哪儿不能停。“道路首先是用于通行的,但目前确实存在停车资源紧张,因此需要在部分道路上设置车位,但施划车位也要保障慢行出行。”容军说。

  亮点2:将推进车位错时共享 明确违约责任

  “停车普查显示,中心城区公共建筑停车设施夜间大量闲置与居住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并存,如能充分利用,可极大程度缓解停车难。”容军表示,明年的另一项停车收费改革的工作就是大力推进车位共享。搭建居民与停车设施供给方的对接协商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使资源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

  据介绍,目前部分区和行业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为了更大规模促进有限的停车资源最大化利用,市交通委已制定印发了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指导意见,明年将在各区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将发挥核心作用,统筹区域内各利益相关方,梳理居住区周边写字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配套停车资源供给状况,包括一些可以对市民开放的政府机关内的车位也有望对市民共享车位。

  会上,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处长赵震表示,错时共享停车主要是解决居住区内部的停车问题,前期开展了相关工作。“例如西城区就是由区级部门牵头,街道组织协调,挖掘企业空闲资源。”赵震表示,通过前期的工作,也总结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首要问题是由于缺乏违约机制、机关单位的收益如何处置等规范,导致企业、居民存在动力不足的情况。目前,北京市已经印发了相关的指导意见,要求错时共享停车的供需双方进行平等协商,通过协议明确违约的后果,约束双方。

  亮点3:治安探头、停车监控有望实现“违停抓拍”

  同时,有关部门将研究整合利用公安部门“雪亮工程”和交通部门道路停车管理实时监控系统等视频资源,作为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科技设备的补充,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覆盖。并落实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推动实施将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作为处罚证据,鼓励社会监督。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北京市两会的市人大代表询问、市政协委员咨询活动现场,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刘恕就曾表示,电子停车视频设备加上其他功能,并解决了执法程序的问题后,就变成了能拍违停的“电子警察”,可抓拍“违法停车”这样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实现规范静态交通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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