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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14 点击次数:1213

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
解决异地职工“多地跑”“折返跑”难题

市公积金中心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8项高频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解决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

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

“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

按照住建部对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统一部署,我市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部实现了“跨省通办”,包含6项个人业务和2项单位业务。6项个人业务包括:2项证明为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2项提取为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项贷款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和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2项单位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共8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可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方式办理。

我市缴存职工

可线上办理7项“跨省通办”业务

我市缴存单位或职工不受地域限制,可直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自助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7项业务的查询、证明打印以及业务办理。对于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线上自助查询打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的,可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提出申请,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实现为职工打印相应证明。

我市缴存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符合购房提取政策的,可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递交提取资料,由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向我市发起联办请求,通过内部协同,帮助职工在购房地完成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缴存职工

可在我市办理“跨省通办”业务

对于异地缴存单位或职工在我市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需求的,如异地公积金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职工可通过异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小程序、手机App等渠道自助办理。如异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跨省通办”业务,职工可到我市各区管理部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

自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开通以来,较好地满足了缴存单位和职工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需求,受到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欢迎。截至目前,我市全程网办完成个人贷款缴存信息查询1503.1万笔,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1.15万笔,单位登记开户8689笔,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7170笔,正常退休提取667笔;代收代办打印个人贷款结清证明和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84笔;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59笔。(记者 张璐 通讯员 王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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