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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碳达峰、碳中和解决方案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来源:城市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次数:4103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以下简称“峰会”)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峰会由欧盟委员会、中国有关部委共同支持举办,已成功举办五届,共有来自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约有350个中欧城市和100余家企业参加了各项活动。


第六届峰会将于2021年12月15日举办。本次峰会为推广国内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在碳达峰、碳中和解决方案的优秀案例。案例通过专家论证后,将于会议期间,在法国、北京、保定会场向国内外发布。


优秀案例征集说明


第一类:绿色产业发展

(说明: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优秀案例。)


第二类:减碳技术创新

(说明:在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如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天然气、氢能、储能、智慧电网、潮汐能、沼气、气溶胶、碳捕集等领域研发和推广的优秀案例。)


第三类:低碳场景应用

(说明:在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系统性融入“碳中和”理念,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多种手段,通过产业绿色化转型、设施集聚化共享、资源循环化利用,在园区内部基本实现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园区的案例。)


第四类:绿色生活方式

(说明:在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循环利用建筑材料,建设绿色社区,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第五类:规划与政策机制创新

(说明:在相关规划编制,机制创新,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完善碳减排相关财税价格政策,以及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方面的案例。)

 

申报截止日期:12月8日

联系方式:010-63906706

李凯18510641289 shota826@163.com

梅正15622883015 meizheng@ccud.org.cn

李庆13263195665 liqing@ccud.org.cn

郭巍15811251215 guowei@ccud.org.cn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704室

 

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

2012年5月3日,李克强总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与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签署《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旨在围绕城市群发展、城市创新管理等方面,推动中欧城市间、企业间合作。 

“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暨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奖”(以下简称“中欧峰会、中欧奖”),作为落实《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的具体合作项目,在促进分享先进的发展理念、政策导向、标准体系、技术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度研究城市化发展创新机制,探讨绿色智慧解决方案提供了平台,成为推动中欧城市合作的重要桥梁。2014年3月16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镇试点,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等现有合作平台,拓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务实合作。2018年7月,中国与欧盟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中欧将加强全球层面的伙伴关系,为中欧城市合作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交流活动

部分城市风采展示

关于征集中(欧)碳达峰、碳中和解决方案优秀案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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