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工会

坚持三个“根本”,实现伟大目标 ——五中全会学习体会

来源:城市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点击次数:2193

文 |  沈迟、戴昳雯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十四五”和2035年发展的目标、动力和保障,用三个“根本”进行了高度提炼。

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全体中国人民都过上更好的日子”。“十三五”时期,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了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提交了一份合格的防控新冠疫情的答卷。“十四五”建议提出的6个重大目标也都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根本,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我们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应更多围绕“民生”这一主题。

1. 提高就业水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保障就业、促进更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对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亟待系统谋划、整体突破。为此,应改善城乡就业结构,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建立起适应形势、覆盖面广、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就业服务体系,聚焦应届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

2. 提供均衡的高质量教育

教育是民生之本,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每一条政策,都牵动着千家万户。当前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的需求与日俱增,在解决“有学上”的问题之后,还要进一步满足大家“上好学”的愿望。为此,首先要扩大有效供给,在学前教育阶段形成以公办为主、普惠性民办为辅的教育体系;其次,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违背教育初衷、扰乱教育秩序、破坏教育生态的现象,致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分布;第三,改变普通高中与职业中学僵化分流的做法,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构建“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发展成长“立交桥”,拓宽职业教育学生成才的通道;第四,大力推进“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领域发展水平。

3. 加强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

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最基础的民生需求,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应加快实现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以常住人口为配置口径,让资源跟着需求走、服务跟着居民走,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持续扩大全社会基本公共管理服务的覆盖面,形成更加完善的、覆盖城乡、普惠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4. 心系群众冷暖,办好扶助性的民生实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总书记暖心的话语,提醒我们要设身处地想群众所想、满怀真情办民生实事。例如在农房改造、低保、社会救助、精准扶贫等方面做到“雪中送炭”,因地制宜地创新推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模式等。

5. 着眼品质生活,满足多样化的民生需求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更体现在精神层面。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谐的邻里关系、充足的服务设施、丰富的文化活动,皆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占据日常生活的很大比重,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协调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多方筹集资金方案,切实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大环境,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推而广之,给予社会弱势群体需求更多回应。

6. 促进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的显著提高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有助于更好地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一方面要充满活力,一方面又要有良好的秩序,实现活力与秩序的有机平衡。“十四五”时期,应着力完善共建、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改革创新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是首次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提升,传统的发展动力已不足以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变局。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家强化科技创新、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区域发展中打造创新平台、在对外开放中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在基层建设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同时也要通过创新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

1. 持续推动改革进程

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已历经40多年,随着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我国经济社会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机遇,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因此,要更加注重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活力。推动投融资在供需两侧同时发力,确保已出台的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等各项经济政策落到实处,运用好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工具,做好相关政策协调与联动。三是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社会和民生领域改革以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各项改革措施能够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形成强大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效能。

2. 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

要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推进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和创新“四个面向”和“两个更加”的要求。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创新主体,掌握一批高新技术、打造一批高端产品,扶持一批成长快、活力强、业态新、带动能力强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解决各领域关键技术“卡脖子”的难题,对原始创新能力提高重视,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除不利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联结成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章制度,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营造良好的大众创新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形成科技创新领域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三、以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

全会指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一穷二白的旧中国发展到现在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面对当今世界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新冠肺炎等不确定性因素的深远影响、技术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只有依靠中国共产党全面、坚强的领导,才能把握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实现“十三五”的基本目标和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伟大的梦想,必须从三个方面加强党的领导。

1. 要加强党的思想领导

党的思想领导,就是坚持不懈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以此为思想基础引导全国人民团结奋进,共同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意识形态斗争的能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加强宣传引导,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把党的主张变成全党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通过深入浅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科学文化教育、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起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加强党的思想领导,重点的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鼓励边学边想、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改造自我学习、自我改造的积极性。

2. 要加强党的政治领导

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政治目标、政治任务、政治方向,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通过正确分析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形势,经过坚持不懈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任务和行动纲领,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扫清了根本障碍。党团结领导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设,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奠定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党通过正确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不断摸索,形成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现今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奋进,才能无愧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担当,不负中国梦。第二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执政条件下,党通过在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设立党组织,由党组织对党委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有效落实;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统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各项工作,聚焦面临的老难题和新挑战,深入调研,认真研判,科学决策。

3. 要加强党的组织领导

党的组织领导,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坚持党管干部,由党制定干部路线、确定选人用人标准,组织干部接受相关培训、在工作中经受实践锻炼,严格监管。坚持党管人才,给予人才、特别是青年优秀人才更多成长的机会。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大力选拔和培养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深入实施人才优先的战略,推进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人才制度,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第二,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形成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办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15343号-3 |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