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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我中心债权拍卖、转让情况的澄清公告
来源:城市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点击次数:85
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网络拍卖平台存在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等名义拍卖、转让所谓债权的信息,现对该情况澄清如下:
一、我中心从未确认、认可或承接任何所谓对我中心的债权,亦未认可任何主体以我中心为债务人进行拍卖、转让或催收。
相关网络拍卖信息所依据的材料未经我中心确认,不能单独证明债权成立。相关网络拍卖、债权转让及催收行为,均系相关主体单方行为,未经我中心确认,对我中心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如任何主体未经我中心同意,以我中心名义进行宣传、催收,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郑重提醒各竞买人、投资人审慎核查。
参与债权拍卖前,应依法核查基础合同、付款凭证、债权凭证、诉讼时效、破产债权确认文件等,不应仅凭拍卖信息、平台标题作出决策。因未尽审慎核查义务产生的风险,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已购买相关“债权”的投资人,请依法向出卖人、管理人主张权利,我中心不是适格债务人。
三、请相关委托人、管理人、拍卖人、债权转让人、拍卖平台依法核实并准确披露。
不得以误导性标题、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侵害我中心名称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债权的承认,亦不构成对任何权利的放弃。
特此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