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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划分粮食产销区有助于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来源:城市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次数:321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提出《关于重新划分粮食产销区及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建议重新划分粮食产销区,明确各产销区共保粮食安全的责任,推动形成以主产区为主要力量、主销区和平衡区共同支撑的粮食安全保障新格局。重新划分粮食产销区,推动奖补政策精准落至县级行政区,不仅有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有助于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

粮食产销区亟需重新划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供应充裕,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我国粮食中长期供求仍呈紧平衡状态,粮食安全保障还存在相对薄弱环节,特别是二十多年前形成的现行粮食产销区划已难以准确反映全国粮食产销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根据魏后凯代表的研究,2016—2021年,国家认定的13个传统粮食主产区中仅有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安徽5个省份以及产销平衡区中的新疆能够常年调出粮食,而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各省份粮食自给率都在下降,主产区能调出粮食的地区越来越少,加剧了国家层面粮食安全的风险。

推动“省、县”双层次划分粮食产销区,让粮食主产县获得更多奖补政策支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魏后凯代表认为,无论是主产区、主销区还是产销平衡区,内部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将以往较为粗放的、单纯以“省”为单位的划分方式,改为“省、县”双层次划分,即首先按省级行政区划确定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然后在省域内部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地域单元,划分粮食主产县。这样有利于压实粮食生产责任,有利于各项奖补政策精准落到县级行政单元,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我国主体功能区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战略。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是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的重要抓手。目前国家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已出台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同为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难以获得政策支持,不利于农产品主产区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主体功能区优化实施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故此,应加快完善主体功能区特别是农产品主产区配套政策,强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重新划分粮食产销区,有助于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县级行政区既是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单元,也是粮食产销区重新划分的基本单元。农产品主产区是目前主体功能区制度建设中的相对短板,而粮食产销区细化划分到县级行政区,并将产粮大县财政转移支付等相关奖补政策精准集成到粮食主产县,客观上为农产品主产区完善配套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撑。主体功能区与粮食产销区在省、县两个层次形成政策集成效应,有助于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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